关于2019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146

各学院、中心:

 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教委决定开展2019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目前为止未列入市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相关学院(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

二、遴选立项

我校将择优遴选1个实验教学中心报市教委。市教委将以专家评审的方式,遴选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实验教学中心列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

学校将通过示范中心立项建设,推动实验中心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9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二)《2019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

(三)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

(四)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反映实验教学建设基本情况。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五)网站材料。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有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包括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中心环境与设备全貌、教学资源建设、师生互动交流、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同时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访问途径,以便于评议专家客观评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

以上1-3项材料存储在1U盘上,要求U盘中各项电子文件按顺序命名为:1-汇总表.doc2-申请书.pdf(容量不超过10M),3-中心视频.mp4

以上1-2项材料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汇总表一份,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学院(中心)于201911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李臣学,陈雪菁;联系电话:550853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_sjk@163.com

附件1:2019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9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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