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院正常工作运转,现对学生个人请假事宜作如下说明:
1、学生个人请假单由个人填写,仅用于个人请假事宜。
2、学生个人请假由任课老师批准,辅导员审核。
3、学生个人请假单提前1天递交至辅导员办公室签字审核。
4、本请假单如用于病假,需附病例、医院病假单等证明材料。
5、 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2016年1月1日
请假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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