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度年终对账关账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人: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17   浏览次数:104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终对账关账和2021年经费预拨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20〕46号),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夯实学校2020年度决算工作基础,保证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市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0年度年终结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关账工作安排

1.财务处受理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的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财务报销网上预约系统开放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财务处将在当日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

3.收单投递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7:00,请广大师生将打印好的单据及原始票据尽早投递。

4.重要或特殊事项无法在12月15日17:00之前在网上报销系统中预约的,可以在12月18日17:00之前到财务处柜台现场办理。

5.财务处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持续增加预约号,确保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在12月15日17:00之前均能在财务报销系统中约到报销号。

二、2020年度对账工作安排

1.暂借款清理工作: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

2.到款入账工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经费核对工作: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老师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核对有误,12月18日下班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2020年度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1.经费项目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资金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鉴于我校研究生答辩时间的实际情况,研究生指导费(1Y-)的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2.经费项目编号为“5”开头的各类专款项目结余资金和2年以上(2019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财政的相关文件精神,资金项目将于年终时结账时冻结,资金余额上缴财政部门。

3.具体处理办法请参考财务处首页:《2020年财政性结余资金处理流程》,可以点击进入财务首页查看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学校信息门户→财务服务→财务首页→通知公告。

四、2021年度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和市教委要求,为了保证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处将在完成财务决算后另行通知2021年度开账时间。

财务处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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