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及同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以下4种情况需要修改:
①需要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赡养的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具体详细附加扣除内容参考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确认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一、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
如下图1、图2:
2.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如下图3、图4: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2021年需要对已填报的数据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
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四、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选择需要扣除的项目操作即可。
财务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