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第五届杰出校友和第一届优秀校友的通知
发布人: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974

为了弘扬上海理工大学“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精神,发扬“海纳百川、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展示校友风采,表彰校友成就,完善校友荣誉体系;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联系,增强校友凝聚力,传承“上理校友大家庭”校友文化;也为了激励师生、校友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支持母校、服务社会、建设国家,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优秀校友评选表彰办法》(上理工〔2020〕109号)规定,值此建校115周年校庆之际,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杰出校友和第一届优秀校友评选表彰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评选范围:上海理工大学全体校友 (包括曾在沪江大学、上海工业学校、上海机器制造学校、上海机械学院、华东工业大学,德文医工学堂、中法国立工学院、国立高机、上海动力机器制造学校、上海机械专科学校等各个办学时期就读或任职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符合条件者名额不限;杰出校友、优秀校友可以兼得。

二、评选条件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优秀校友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杰出校友、优秀校友应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推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

(一)杰出校友是上海理工大学向校友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2.在学术领域或专业领域有杰出成就;

3.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

4.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

(二)优秀校友授予上海理工大学校友中优秀分子和楷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做出较大贡献;

2.在所从事行业或工作领域成绩卓著,如:学术精英、商业领袖、创业典范、职业先锋、公益人物、爱岗敬业等;

3.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做出贡献;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提名(2021年3月—2021年6月)

学校各级校友组织和各学院、职能部处及广大师生、校友推荐提名人选,自荐或他荐均可。推荐提名应严格按要求提交《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优秀校友)推荐表》(详见附件)、各类获奖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材料至校友工作联络处;推荐材料应属实,提交不实材料的取消推荐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届推选或推荐。推荐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提交校友工作联络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alumni@uss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签名送至老图书馆416室,或寄至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389信箱,邮编200093)。

(二)讨论初审(2021年7月—2021年9月)

由校友工作联络处负责资料汇总及人选初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

(三)复审公示(2021年9月—2021年10月)

校友工作联络处将提名候选人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并审定杰出校友、优秀校友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和校友会网站进行公示。

(四)表彰(2021年10月)

1.学校举行杰出校友、优秀校友表彰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牌;

2.在校史馆等场馆实地展示或通过校园媒体等电子刊物广泛宣传校友成就和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校友风采;

3.定期举办校友论坛,邀请杰出校友、优秀校友讲述其奋斗历程、成功感悟,举行学术报告等,激励广大师生。

四、相关要求

(一)杰出校友、优秀校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学院、职能部处和各二级校友组织及广大师生、校友积极组织参与推荐提名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重视配合校友工作联络处做好宣传动员、材料收集、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选工作联系人:金坤,联系电话(传真): 021-55272006。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优秀校友)推荐表.docx

  

上海理工大学校友工作联络处

2021年3月4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