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学院党总支选聘专职组织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3.协助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4.协助做好校级党校有关培训和学院党校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选聘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理工委〔2021〕93号)规定,专职组织员人选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共党员,一般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2.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含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较强的思想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5.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熟悉党纪党规,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调查研究、教育引导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6.工作作风优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荐报名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根据任职条件进行个人自荐。6月16日(周四)前将《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自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usst.edu.cn),联系人:张洪川。跨学院、部门的人选,要征得人选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2.人选审核
学院党总支对报名人选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党委组织部,按有关要求进行任前公示。
3.发文任职
党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决定发文任职。
特此公告。
附件: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自荐表.docx